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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央行必須即時採取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

    協助全球轉型至低碳經濟,干預措施刻不容緩

    撰文:黎誠恩(Anne Richards),富達國際行政總裁

    本文原先刊載於《金融時報

    重點:

    在氣候變化威脅金融市場穩定性之前,全球央行必須儘快採取干預資產市場的措施,以推動各國加快轉型至低碳經濟模式,同時應對金融體系的隱藏氣候風險。

    央行可以增加造成碳排放活動的資本規定,藉此提高排放者的氣候變化資金成本,同時推出直接貨幣政策(例如:目標明確的資產購買計劃和量化寬鬆措施),以降低減碳投資項目的資金成本。

    只要當局發出政策方針轉變的訊號,便足以為市場帶來重大影響,推動排放者和投資者在央行實際推行政策之前改變其行為。

    「巴塞爾資本協定IV」亦是有力的全球措施,並且可以即時實施,以緩減商業活動帶來的生態風險。

    氣候問題已經構成嚴重威脅,當局需要立即採取積極行動,不宜抱持觀望態度。

    幽默大師羅傑斯(Will Rogers)有句名言:「自從開天闢地以來,人類有三大發明:生火、車輪及央行。」

    羅傑斯大約在一百年前發表這個高見,而現在的央行較過往更具影響力。正如所有偉大的發明,央行亦與時並進,繼續對所置身的世界發揮影響力。

    人類現正面對亟待全球共同合作解決的氣候緊急狀態,各國央行必須再次改革,履行應對氣候問題的責任,即使過程可能充滿波折。央行可以透過改變干預資產市場的方式,協助加快減排的步伐,同時改變應對金融體系隱藏氣候風險的資金成本。

    央行至今一直使用壓力測試等工具,分析銀行體系能否承受化石燃料資產突然重新訂價帶來的影響,確保經濟能以有序和不影響金融市場穩定性的方式轉型至可持續發展模式。

    雖然這些都是有效的方法,但只能視之為推動央行採取更主動措施的基礎。氣候變化將帶來嚴重的自然風險,因此央行需要竭盡所能,協助全球轉型至低碳經濟模式,而迅速行動是方法之一。

    與其等待各國政府就立法、投資計劃或碳稅達成共識,央行其實可以即時行動,讓資金成本更準確反映氣候變化成本,並推動企業改變行為,增加排放者的資金成本,同時降低減碳投資項目的資金成本。

    在財務影響方面,由於碳排放仍是無風險行為,排放者或投資者無須為此付出任何成本。然而,他們的行為嚴重破壞地球環境,財務成本則由別人承擔。

    這最終會形成令人憂慮的套利情況:在投資者和輿論的鼓勵下,上市公司設法出售「骯髒資產」。不過,部份資產可能被那些可以獲得低成本融資的私募基金買家搶購一空,結果社會環境毫無改善,全球達成減排目標亦遙遙無期。

    回顧歷史,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及歐洲債務危機等動盪時期曾經迫使央行增加應對措施,我們亦可運用這些工具來推動全球早日達致淨零碳排放。為此,各國央行可以及應該採取強而有力的政策。

    如果央行能夠推出直接貨幣政策(目標明確的資產購買計劃和量化寬鬆措施),將有助降低綠色企業和創新項目的資金成本。

    以歐洲央行現時的量寬措施為例,當局可以輕易擴大其範圍,把日漸盛行的綠色主權債券納入資產購買計劃之內。此外,央行亦可以增加綠色企業債券的配置比重,作為一項有效的工具,為具有保育生態意識的企業補貼資金成本。另外,央行可以透過個別獨立的企業債券購買計劃(例如將購買標準與公司的排放量掛鈎),將有助改變排放者和投資者的行為。

    事實上,只要當局發出政策方針轉變的訊號,便足以為市場帶來重大影響。在實際推行任何量寬資產購買計劃之前,投資者行為早已有所轉變。

    另一方面,央行可以採取宏觀審慎政策,增加碳排放活動的資本規定。在完成壓力測試的基礎程序,並制定適用於全球的綠色投資分類方法之後,各國央行的下一步合理行動是考慮就銀行資本措施儘快建立「綠色」巴塞爾資本協定框架。

    將於2023年推出的巴塞爾資本協定IV包括多項有助降低銀行體系危機風險的規則,從而減少國際監管套利的情況。這項有力的措施適用於全球,並且可以即時實施,以應對商業活動帶來的生態風險。

    在解決這種碳套利問題時,央行難免遇上有關其任務、市場中立性和缺乏民主監察等難題。不過,氣候問題已經構成嚴重威脅,應對措施刻不容緩,當局需要採取有力的行動,不宜抱持觀望態度。

    儘管央行無法獨力解決氣候問題,但正如前英倫銀行行長卡尼在六年前所說:「當氣候變化明顯威脅金融市場穩定性時,可能已為時已晚,無法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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